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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雄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汇报会上强调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6-01-20 06:11:25   

 濮阳网讯 1月19日晚,我市在濮阳迎宾馆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市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有关常委部门,各县区党委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市领导何雄、赵瑞东、阮金泉、徐兰峰、郑大文、李刚、邵景良、余广庆、郭岩松、贾祖贫、黄亚雄、成定伟、张怀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凤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朗贵、市委组织部部长刘汉征出席会议。

市委书记何雄作点评总结。他指出,过去一年里,各单位、各县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比较到位,做了大量的工作。党委(党组)书记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责任明、抓得准,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并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以上率下,起到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作用,呈现不少亮点。同时也应该看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仍存在压力层层递减、县区间进展不平衡、出现薄弱环节等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就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何雄强调了三方面意见。

一是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落实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最重要内容。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好不好,最主要是看主体责任落实得怎么样。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切实扛稳、抓牢、做实。

二是工作重点要进一步抓牢。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纠正“四风”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持续发力,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要严惩腐败,保持高压态势。查处腐败案件是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大力支持纪委查办案件,亲自签批交办案件,对重大案件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健全完善制度。用纪律和规矩管好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要抓住基层,严肃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切实加强对基层党风政风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三是主体责任要进一步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从市四大班子、市委常委部门到各县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党风廉政建设。要支持纪委(纪检组)深化“三转”,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要抓好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巡察的震慑和发现作用。对各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开展交流推广活动。要强化追究问责,使主体责任问责常态化、制度化,把该打的问责“板子”狠狠打下去,让被问责的干部认识到“错”、感觉到“疼”,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何雄强调,新的一年已经开始,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为加快新一轮赶超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证!(记者 王志浩 实习生 常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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